1.1) 工作區域必須設置警戒標志並安排專人監護。 1.2) 操作人員佩戴安全帽及工作服。 1.3)施工交通車輛必須有駕駛牌照及行車證,駕駛人員要有駕駛證,並符合《交通安全法》中有關內容。 1.4)預防爲主、綜合考慮的原則。從施工開始,就把人力、物力綜合加以考慮,防患于未然、著眼事先控制,安排專門人員負責抓安 全工作,相應地設置安全設備和必要的安全設施。 1.5)安全貫徹項目施工全過程的原則。事前要做充分的調查研究,針對現場的實際情況,對施工中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、不安全因素加以認真分析,制定施工方案,采取對策措施。 1.6)、安全管理、安全的原則。在整個安全管理中,樹立安全*的思想。“生産必須安全、安全爲了生産。”在整個安全管理中,全體參與施工的人員自覺地共同努力,保證安全施工。 1.7)潛水員著裝下潛前,空壓機要試運行10分鍾以上,通訊要檢查是否正常。 1.8)潛水員在水下漏點檢查探摸過程中,要隨時與水上人員保持。如果中斷,要拉信號繩通知水上信號員。得到信號員的回應後上浮出水。 1.9)在空壓機突然停止運轉時,此時空壓機儲氣罐裏至少有4MPA壓力的空氣,足夠供應潛水員使用25分鍾。水上人員應立即通知潛水員。在安全無障礙物的情況下,潛水員上浮出水。 1.10)潛水員在水下探摸檢查過程中,如果遇到漁網或者繩索絞纏,潛水員可用隨身攜帶的具將漁網或繩索割開脫離,並用繩子拴好,通知水上人員將割下的漁網繩索拉上工作船,預防再次絞纏。 1.11)潛水員在水下探摸檢查過程中,如果潛水服被劃傷漏水(由于施工河段水深較淺,在4MPA空氣壓力下,漏進潛水服內的水即使再多,也不會淹沒到頭部,所以,能保證潛水員呼吸沒有問題。),潛水員通知水上人員,在得到同意後上浮出水。出水卸裝後,不可再下水作業,應換人下水繼續施工。 1.12)水上輔助人員,全部要著統一的工作服,穿好救生衣,戴好安全帽,服從施工隊長的指揮。 1.13)作業中的電源,開關及用電設備,應有專業人員進行接線並操作。其他人員禁止操作。所有電源線,開關及用電設備應絕緣良好,並裝有可靠的漏電保護裝置,並定期檢查,校驗。 2、)過河管線漏點表面處理和沖洗 1.1)在施工前,空壓機要運轉10分鍾以上,通訊要試驗是否正常。 1.2)潛水員在管線漏點表面處理和沖洗過程中,要隨時與水上人員保持。如果中斷,要拉信號繩通知水上信號員。得到信號員的回應後上浮出水。 1.3)在空壓機突然停止運轉時,此時空壓機儲氣罐裏至少有0.6立方米4MPA壓力的空氣,足夠供應潛水員使用25分鍾(25分鍾已經足夠潛水員上浮出水的過程),水上人員應立即通知潛水員。在安全無障礙物的情況下,潛水員上浮出水。排除空壓機故障,運行半小時沒有問題後,再安排下一步水下作業工作。 1.4)潛水員在管線漏點表面處理和沖洗過程中,如果遇到漁網或者繩索絞纏,潛水員可用隨身攜帶的具將漁網或繩索割開脫離,並用繩子拴好,通知水上人員將割下的漁網繩索拉上工作船,預防再次絞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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